⒈ 春秋齊管仲輔佐齊桓公時,劃分地方行政區域,使士、農、工、商四民分別聚居。士民聚居的地區稱“士鄉”。
⒈ 春秋 齊 管仲 輔佐 齊桓公 時,劃分地方行政區域,使士、農、工、商四民分別聚居。士民聚居的地區稱“士鄉”。
引《國語·齊語》:“管子 於是制國以為二十一鄉;工商之鄉六,士鄉十五。”《后漢書·鄭玄傳》:“昔 齊 置‘士鄉’, 越 有‘君子軍’,皆異賢之意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