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享用所管轄地區或封邑的賦稅。
⒉ 指地主收取田租剝削農民而生活。
⒈ 享用所管轄地區或封邑的賦稅。參見“食租衣稅”。
引《三國志·魏志·武帝紀》“冬十月,始置名號侯” 裴松之 注引 三國 晉 王沉 《魏書》:“重名號侯爵十八級……五大夫十五級,銅印環紐,亦墨綬,皆不食租。”
引彭湃 《海豐農民運動》:“呀!這是命中注定的,食租的久久是食租,耕田的久久是耕田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