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古官名。掌管市場。戰國時楚國有市令之官。見《史記。循吏列傳》。漢于長安東、西兩市各置市令一人,屬京兆尹。見《漢書·百官公卿表序》、《食貨志下》。南北朝亦各有市令。見《魏書·李裔傳》、《南齊書·東昏侯紀》。唐時各都督府、州及三千戶以上的縣皆置市令,不滿三千戶的縣,若地處要路而交易繁盛者,亦聽依三千戶法置之。見《新唐書·百官志四》、宋王溥《唐會要·市》。
⒉ 司市官頒布的教令。
⒈ 古官名。掌管市場。 戰國 時 楚國 有市令之官。見《史記。循吏列傳》。 漢 于 長安 東、西兩市各置市令一人,屬京兆尹。見《漢書·百官公卿表序》、《食貨志下》。 南北朝 亦各有市令。見《魏書·李裔傳》、《南齊書·東昏侯紀》。 唐 時各都督府、州及三千戶以上的縣皆置市令,不滿三千戶的縣,若地處要路而交易繁盛者,亦聽依三千戶法置之。見《新唐書·百官志四》、 宋 王溥 《唐會要·市》。
⒉ 司市官頒布的教令。
引《周禮·地官·廛人》“罰布” 漢 鄭玄 注:“罰布者,犯市令者之泉也·”
賈公彥 疏:“謂司市有教令,其人犯之,使出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