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佛教謂佛所具有的十種力用。見《俱舍論》卷二九。指如來。
⒈ 佛教謂佛所具有的十種力用。見《俱舍論》卷二九。
引南朝 齊 謝鎮之 《與顧道士書》:“運十力以摧魔,弘四等以濟俗。”
⒉ 指 如來。
引唐 辯機 《<大唐西域記>贊》:“道不虛行,弘在明德。遂使三乘奧義,鬱于千載之下;十力遺靈,閟于萬里之外。”
唐 王維 《西方變畫贊序》:“唯茲十力所護,豈與百身之贖。”
趙殿成 注:“僧 肇 《維摩詰經》注:‘十力是 如來 的別稱耳。十力備,故即以為名。’”
⒈ 佛陀特有的十種能力。一處非處智力;二業異熟智力;三靜慮、解脫、等持、等至智力;四根上下智力;五種種勝解智力;六種種界智力;七遍趣行智力;八宿住隨念智力;九死生智力;十漏盡智力。
引《阿毗達磨俱舍論·卷二七》:「佛十力、四無畏、三念住及大悲,如是合名為十八不共法。」
⒉ 菩薩的十種能力。
引《首楞嚴三昧經·卷下》:「世尊!唯愿我等聞是首楞嚴三昧善根因緣,當得菩薩十力。何等為十:于菩提心得堅固力;于不可思議佛法得深信力;多聞得不忘力;往來生死得無疲力;于詰眾生得堅大悲力;于布施中得堅舍力;于持戒中得不壞力;于忍辱中得堅受力,魔不能壞得智慧力;于諸深法得信樂力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