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以水平之法量地高下。泛指地理形勢。特指水域。猶水田。
⒈ 以水平之法量地高下。
引《周禮·考工記·匠人》:“匠人建國,水地以縣。”
鄭玄 注:“於四角立植而縣以水,望其高下;高下既定,乃為位而平地。”
孫詒讓 正義:“水地以縣者,將建國,必先以水平地,以為測量之本。”
⒉ 泛指地理形勢。
引《吳子·料敵》:“徒眾不多,水地不利,人馬疾疫,四鄰不至。”
⒊ 特指水域。
引北魏 酈道元 《水經(jīng)注·沔水二》:“蓋 漢 沔水 自下,有 滄浪,通稱耳……漁父歌之,不違水地。”
⒋ 猶水田。
引丁玲 《田保霖》:“靖邊 土質(zhì)太薄,不適宜耕種,要修水地和水漫地,實在困難。”
華山 《碉堡線上·第一張抗日布告》:“﹝ 黑三 ﹞不出兩年,竟搞下一座花院子,六七畝臨河水地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