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指片段不成系統的馀義。
引《清史稿·藝術傳一·徐彬》:“凡疏釋正義,見於注;或賸義及總括諸證不可專屬者,見於論。”況周頤 《蕙風詞話》卷一:“詞之情文節奏,并皆有餘於詩,故曰‘詩餘’。世俗之説,若以詞為詩之賸義,則誤解此‘餘’字矣。”田北湖 《論文章源流》:“古文著於謡諺,則零詞賸義也;及乎《爾雅》,體制乃備,則長篇巨牘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