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精神融和。情投意合。
⒈ 精神融和。
引《文子·自然》:“至於神和,游於心手之間,放意寫神,論變而形於絃者,父不能以教子,子亦不能受之於父,此不傳之道也?!?br />《魏書·崔光傳》:“專薦郊廟,止決大政,輔養神和,簡息游幸?!?br />唐 張說 《奉和圣制春中興慶宮酺宴應制》:“物覩恩無外,神和道入微。”《云笈七籤》卷八八:“夫神和則可以照徹於五藏,氣和則可以使用於四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