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替人申冤并予以救助。
引晉 袁宏 《后漢紀(jì)·桓帝紀(jì)》:“李膺 等被赦,由 武 申救之也。”《新唐書·源乾曜傳》:“姜晈 為 嘉貞 所排,雖得罪,訖不申救,君子譏焉。”清 侯方域 《朋黨論上》:“其有誤遭網(wǎng)羅者,君子又必申救之。”
⒈ 陳述他人的冤屈并加以營救。
引《晉書·卷六九·周?傳》:「既見帝,言導(dǎo)忠誠,申救甚至,帝納其言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