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設置盥洗器皿。施行于古代舉行冠、婚、飲、射等典禮時。
引《儀禮·士冠禮》:“夙興,設洗,直于東榮。”鄭玄 注:“洗,承盥洗者,棄水器也。”《新唐書·禮樂志二》:“壺尊二於座左,設洗於終獻洗東南,北向。”《宋史·樂志七》:“皇帝盥洗,《正安》:靈承上帝,厲意專精。設洗于阼,罍水以清。盥以致潔,感通神明。無遠弗屆,其饗茲誠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