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本官出缺,由他官暫代其職。
引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現(xiàn)狀》第四四回:“藩臺早就有心給 繼之 一個署缺。”李劼人 《大波》第一部第一章:“﹝ 葛寰中 ﹞花了一筆不小的鉆營費(fèi),鉆得一封 振貝子 的八行,盤算回 川 之后,就不署缺,也可得到一樁闊差事。”
⒈ 本職官將離去時,其職位尚未正式派人接任,而由其他官員暫為代理。則稱此缺額為「署缺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