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商量探討。
引《明史·李承勛傳》:“宜及未議前,備條所議,布告與議者,俾先諗其故,然后平心商質(zhì),各盡所懷。”清 周亮工 《<廣金石韻府>序》:“夫以 朱臣 云谷 之才,素號通敏,而予前后於 閩 者十二載,從予商質(zhì)者未嘗易寒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