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明白的證據。
引《后漢書·鄧騭傳》:“罪無申證,獄不訊鞠,遂令 騭 等罹此酷濫。”李賢 注:“申,明白也。”清 蒲松齡 《聊齋志異·神女》:“檢得 鮑莊 體有重傷,生以謀殺論死,備歷械梏;以 諸 未獲,罪無申證,頌繫之。”亦指使證據明白。 清 蒲松齡 《聊齋志異·王者》:“州佐泣訴:‘限期已滿,歸必就刑,稟白何所申證?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