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沉潭”。
⒈ 亦作“沉潭”。把人投進潭水里淹死。封建家族對違犯族規的人所施行的一種殘酷刑罰。
引毛澤東 《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》:“從前祠堂里‘打屁股’、‘沉潭’、‘活埋’等殘酷的肉刑和死刑,再也不敢拿出來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