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佛教以因緣解釋人事,因稱塵世之事為俗緣。
引唐 許渾 《記夢》詩:“塵心未盡俗緣在,十里下山空月明。”宋 司馬光 《寄清逸魏處士》詩:“徒嗟俗緣重,端使素心違。”《紅樓夢》第一二〇回:“寶玉 未及回言,只見船頭上來了兩人,一僧一道,夾住 寶玉 道:‘俗緣已畢,還不快走?’”
⒈ 塵世間的人事關系。
例如:「俗緣未盡,不宜出家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