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《書·說命中》:“惟天聰明,惟圣時憲。”即時憲歷。
⒈ 謂以天為法建立法制。后稱當時的教令為時憲。
引《書·說命中》:“惟天聰明,惟圣時憲。”孔 傳:“憲,法也。言圣王法天以立教。”《藝文類聚》卷三六引 晉 潘岳 《許由頌》:“通於時憲,頃匡不盈。”
⒉ 即時憲歷。參見“時憲歷”。
引《清史稿·時憲志一》:“睿親王 言:‘宜名《時憲》,以稱朝廷憲天乂民至意。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