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反省過失。
⒈ 亦作“省諐”。反省過失。
引《太平廣記》卷十九引《神仙拾遺·馬周》:“有宣言責之者,以其受命不恭,墮廢所委,使還其舊署,自責省愆。”宋 岳珂 《桯史·周益公降官》:“省諐田里,視桑蔭之幾何;托命乾坤,比櫟材而知免。”《明史·太祖紀二》:“六月丙寅,雷震 奉天門,避正殿省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