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申請審核。
引《新唐書·百官志二》:“凡王言之制有七:一曰冊書……七日敕牒,隨事承制,不易於舊則用之。皆宣署申覆,然后行焉。”清 黃六鴻 《福惠全書·蒞任·稟帖贅說》:“但奉憲行,細為踏勘籌度,下吏過計,不得不有稟于憲臺,已具詳申覆前臺矣。”按,《正字通·西部》:“覆,官府吏文之申請于上者,曰申,曰覆。”
⒈ 向上級或有關機關申請審核。
引《新唐書·卷四七·百官志二》:「皆宣署申復,然后行焉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