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古代分一晝夜為百刻,三刻相當于今時四十三分。
引漢 衛(wèi)宏 《漢舊儀》:“立夏立秋晝六十二刻,夏至晝六十五刻。夜漏不盡五刻,擊五鼓;夜漏不盡三刻,擊三鼓?!?br />《文選·陸倕<新刻漏銘>》“自天觀象,昏旦之刻未分” 李善 注引《五經(jīng)要義》:“昏,闇也。旦,明也。日入后漏三刻為昏,日出前漏三刻為明?!?br />《南史·到沆傳》:“命羣臣賦詩,獨詔 沆 為二百字,三刻便成, 沆 於坐立奏,其文甚美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