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謂三度酌酒于三處為祭。
引《書·顧命》:“王三宿,三祭,三咤。”孔 傳:“王三進爵,三祭酒,三奠爵。”蔡沉 集傳:“禮成於三,故三宿、三祭、三咤。”《儀禮·鄉射禮》:“俎與薦,皆三祭。”鄭玄 注:“皆三祭,為其將祭侯也,祭侯三處也。”賈公彥 疏:“三處者,下文右與左,中是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