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指服旁系親屬的喪服。
引《儀禮·喪服》:“傳曰:出妻之子為母期,則為外祖父母無服。傳曰:絶族無施服……不敢服其私親也。”鄭玄 注:“在旁而及曰施。”賈公彥 疏:“絶族者,嫁來承奉宗廟,與族相連綴;今出,則與族絶,故云絶族也。無施服者,傍及為施,以母為族絶,即無傍及之服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