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古代留侍父母的丁男。
引《隋書·煬帝紀上》:“篤疾之徒給侍丁者,雖有侍養之名,曾無賙贍之實,明加檢校,使得存養。”《唐六典三·戶部尚書》:“凡庶人年八十及篤疾,給侍丁一人;九十,給二人;百歲,三人。”《新唐書·食貨志一》:“詔十丁以上免二丁,五丁以上免一丁。侍丁孝者免徭役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