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指古代對犯罪者可從輕處理的三種情況。
⒉ 古代王、公家族之人犯法,有寬恕三次之制。
⒊ 古代天子、諸侯勸食的禮儀。宥,同“侑”。
⒈ 指古代對犯罪者可從輕處理的三種情況。
引《周禮·秋官·司刺》:“司刺掌三刺、三宥、三赦之法,以贊司寇聽獄訟……壹宥曰不識,再宥曰過失,三宥曰遺忘?!?br />《孔子家語·刑政》:“孔子 曰:‘成獄成於吏,吏以獄成告於正,正既聽之,乃告大司寇。聽之,乃奉於王。王命三公、卿士參聽棘木之下,然后乃以獄之成疑於王。王三宥之以聽命而制刑焉。’”
王肅 注:“君王尚寬宥,罪雖以定,猶三宥之?!?br />《隋書·刑法志》:“周 王立三刺以不濫,弘三宥以開物?!?br />清 沉育 《皋陶祠》詩:“主德寬三宥,臣心慎五章?!?/span>
⒉ 古代王、公家族之人犯法,有寬恕三次之制。
引《禮記·文王世子》:“公族無宮刑,獄成,有司讞于公,其死罪,則曰:‘某之罪在大辟?!湫套?,則曰:‘某之罪在小辟?!唬骸吨?。’有司又曰:‘在辟?!衷唬骸吨!兴居衷唬骸诒?。’及三宥,不對,走出,致刑于甸人?!?br />《后漢書·張酺傳》:“臣聞王政骨肉之刑,有三宥之義,過厚不過薄?!?br />宋 蘇軾 《東坡志林·趙高李斯》:“古者公族有罪,三宥然后制刑?!?/span>
⒊ 古代天子、諸侯勸食的禮儀。宥,同“侑”。按,天子、諸侯于每月初一、十五日加牲進食,稱大食。
引《周禮·春官·大司樂》:“王大食,三宥,皆令奏鐘鼓。”
鄭玄 注:“宥,猶勸也。”
南朝 梁 蕭子云 《雍雅》詩之二:“百禮斯洽,三宥已行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