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聚居。
引《三國志·吳志·諸葛恪傳》:“恪 到府,乃移書四郡屬臣長吏,令各保其疆界,明立部伍,其從化平民,悉令屯居?!?br />《清會典·八旗都統一》“與其緝獲者”原注:“其屯居及各省駐防旗人有逃亡者,俱照此例辦理?!?br />《兒女英雄傳》第十二回:“安太太 連忙擺手説:‘不用,我們雖説是 漢軍旗 人,那駐防的,屯居的,多有 漢 裝,就連我們現在的本家親戚里頭,也有好幾個裹腳的呢!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