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一同述說,表示同等看待。
⒉ 同樣稱謂。謂名分無區別。
引漢 應劭 《風俗通·愆禮·弘農太守河內吳匡》:“過與不及,古人同稱?!?/span>
引《宋史·職官志一》:“橫班以郎居大夫之上,既釐而正之矣,而介胄之士與縉紳同稱,寧名號未正,毋示人以好武之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