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吐唾于肉醬上。謂設謀獨占。
引《太平御覽》卷四九二引 漢 桓譚 《新論》:“鄙人有得脠醬而美之。及飲,惡與人共食,即小唾其中;而共者因涕其醬,遂棄而俱不得食焉。彼王公利欲取天下時,乃樂與人分之,及已得而重愛不肯予,是昔唾脠之類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