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謂在君之側(cè)袒出正服、裼衣、皮衣的左袖而露出中衣。是一種違禮的不敬之舉。
⒈ 謂在君之側(cè)袒出正服、裼衣、皮衣的左袖而露出中衣。是一種違禮的不敬之舉。 《左傳·哀公十七年》:“大子請(qǐng)使 良夫。
引良夫 乘衷甸兩牡,紫衣狐裘。至,袒裘,不釋劍而食。大子使?fàn)恳酝耍瑪?shù)之以三罪而殺之。”
杜預(yù) 注:“食而熱,故偏袒,亦不敬。”
孔穎達(dá) 疏:“在君之所,於法唯有露裼衣耳,無(wú)露裘之時(shí)。今 良夫 為食熱之故,偏袒其裘,則并裘亦袒,是不敬也……三罪:紫衣、袒裘、帶劍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