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田神。舊謂田地的所有者。
⒈ 田神。
引《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》:“設其社稷之壝,而樹之田主。”
鄭玄 注:“田主,田神。后土,田正之所依也。”
賈公彥 疏:“此田主,當在藉田之中依樹木而為之,故云各以其野之所宜木。”
⒉ 舊謂田地的所有者。
引《史記·陳杞世家》:“鄙語有之,牽牛徑人田,田主奪之牛。徑則有罪矣,奪之牛,不亦甚乎?”
《宋史·寧宗紀三》:“詔兩 浙、江、淮路,諭民雜種粟麥麻豆,有司毋收其賦,田主毋責其租。”
孫中山 《農民大聯合》:“你所耕種的田,大多數都是租來的,租錢又貴,所以你們每年辛辛苦苦得來的錢,都是為商人和田主空勞動的。”
葉圣陶 《多收了三五斗》:“﹝米﹞怎么能夠不糶呢?田主方面的租是要繳的。”
⒈ 田地的所有權人。
引《宋史·卷三九·寧宗紀》:「有司毋收其貨,田主毋責其租。」
近地主
⒉ 田神。
引《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》:「設其社稷之壝而樹之田主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