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《漢書·東方朔傳》“愿陳《泰階六符》”唐顏師古注:“孟康曰:'泰階,三臺也。每臺二星,凡六星。符,六星之符驗也。'應劭曰:'泰階者,天之三階也。上階為天子,中階為諸侯公卿,下階為士庶人。'”因以“臺符”喻指宰相之職權(quán)如中階,有承上啟下之功用。
⒈ 朝廷的詔書。
引《漢書·東方朔傳》“愿陳《泰階六符》” 唐 顏師古 注:“孟康 曰:‘泰階,三臺也。每臺二星,凡六星。符,六星之符驗也。’ 應劭 曰:‘泰階者,天之三階也。上階為天子,中階為諸侯公卿,下階為士庶人。’”
宋 趙與時 《賓退錄》卷三:“左右置相,以總吾喉舌之司;東西分臺,以斡我鈞衡之任。居中如鼎足之峙,承上若臺符之聯(lián)。”
《北史·元暹傳》:“﹝ 暹 ﹞欲規(guī)府人及商胡富人財物,詐一臺符,誑諸豪等,云欲加賞。一時屠戮,所有資財生口,悉沒自入。”
宋 吳曾 《能改齋漫錄·神仙鬼怪》:“嘉祐 八年, 豐城 李君儀 為 袁州 軍事推官。明年,被臺符,權(quán)知 萍鄉(xiāng)縣 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