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貪求私利。
引明 海瑞 《禁饋送告示》:“據 卓茂 謂歲時相遺,為人之情,似亦不宜峻絶也。然律設大法,官民界限凜不可越,且貪私成風,非一朝一夕,不峻辭絶之,不可止也。”《二刻拍案驚奇》卷四:“張廩生 是個貪私的人,怎捨得五百兩東西平白丟去了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