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守法循理的官吏。
⒈ 守法循理的官吏。
引《史記·太史公自序》:“奉法循理之吏,不伐功矜能,百姓無稱,亦無過行。作《循吏列傳》第五十九。”
唐 張說 《奉和賜崔日知》詩:“明主徵循吏,何年下鳳凰?”
宋 孫奕 《履齋示兒編·文說·史體因革》:“傳之為體,大抵記公卿之行事, 遷 始傳《循吏》, 晉 曰《良吏》。”
清 陸以湉 《冷廬雜識·袁隨園》:“平心而論,其為宰時,清勤明快,無愧循吏。”
章炳麟 《訄書·通法》:“一郡之吏,無慮千人,皆承流修職,故舉事易而循吏多。”
⒈ 善良守法的官吏。唐·張說〈奉和圣制賜崔日知往潞州應制〉詩:「明主征循吏,何年下鳳皇。」
引《史記·卷一三〇·太吏公自序》:「奉法循理之吏,不伐功矜能,百姓無稱,亦無過行。作循吏列傳第五十九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