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獻媚。
引《左傳·襄公四年》:“浞 行媚於內,而施賂于外,愚弄其民,而虞 羿 于田。樹之詐慝,以取其國家,外內咸服。”章炳麟 《中華民國解》:“不言吏治得失,則行媚可及於臧吏;不計民生隱曲,故選舉可及於惰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