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猶連坐。謂舊時犯法者的家屬、親族和鄰居等連帶受刑罰。
引《后漢書·陳蕃傳》:“超 沒 侯覽 財物,浮誅 徐宣 之罪,并蒙刑坐,不逢赦恕?!?br />清 郝懿行 《補<宋書·刑法志>》:“伏待刑坐,上特原不問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