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謂將有罪之貴族、大臣刑殺于戶內(nèi),而不在市上施刑。
⒈ 謂將有罪之貴族、大臣刑殺于戶內(nèi),而不在市上施刑。
引《易·鼎》:“鼎折足,覆公餗,其刑剭,兇。”
鄭玄 注:“若三公傾覆王之美道,屋中刑之。”
《新唐書·元載王縉等傳贊》:“《易》稱‘鼎折足,其刑剭’,諒哉!”
宋 邵博 《聞見后錄》卷三:“王弼 注‘鼎折足,覆公餗,其形渥,兇。’以為沾濡之形也。蓋 弼 不知古《易》形作刑,渥作剭。”
按 王弼 本作“形渥”。 明 劉基 《劉仲璟長史傳》:“今皇帝圣神嗣統(tǒng),先生勛舊殘孽,宜弗底刑剭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