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用腳鐐手銬等刑具拘禁起來。
例乃下相國廷尉,械系之。——《史記·蕭相國世家》
械系不稍寬。——清·方苞《獄中雜記》
械系入老監。
英be arrested with shackles,handcuffs,etc.;
⒈ 見“械繫”。亦作“械係”。
⒉ 戴上鐐銬,拘禁起來。
引《史記·淮陰侯列傳》:“上曰:‘人告公反。’遂械繫 信。”
《宋史·奸臣傳一·蔡確》:“自翰林學士 許將 以下皆逮捕械繫,令獄卒與同寢處。”
《續資治通鑒·宋神宗元豐四年》:“禼 初領 河東 漕,時 潞州 已再籍夫,械係坊郭民 王概 等,責夫錢六萬三千餘緡。”
清 袁枚 《新齊諧·趙文華在陰司說情》:“京 與婢忽仆地,囈語經宿始蘇,云:‘攝至冥府,與婢械繫大門外。’”
⒊ 指被拘禁的人。
引宋 曾鞏 《太子賓客致仕陳公神道碑銘》:“廬陵 人喜鬭訟,械繫常充縣庭。”
宋 葉適 《太府少卿李公墓志銘》:“會稽 督零稅急,械繫滿府縣,值公攝帥,盡釋之,士民歌呼。”
⒈ 用腳鐐手銬等刑具拘禁犯人。
引《史記·卷五三·蕭相國世家》:「乃下相國廷尉,械系之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