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古代宦官無子,收養他人為子,謂之“攜養”。漢陳琳《為袁紹檄豫州》:“﹝曹操﹞父嵩,乞丐攜養,因贓假位,輿金輦璧,輸貨權門。”后多用為指斥曹魏之詞。
⒈ 古代宦官無子,收養他人為子,謂之“攜養”。
引漢 陳琳 《為袁紹檄豫州》:“﹝ 曹操 ﹞父 嵩,乞匄攜養,因贜假位,輿金輦璧,輸貨權門。”后多用為指斥 曹魏 之詞。 唐 劉知幾 《史通·稱謂》:“必若當涂所出,宦官攜養,帝號徒加,人望不愜。”清 唐孫華 《客有作詩譏魏武者輒亦效顰題四絕句》之二:“攜養當年市國恩,輿金輦璧費攀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