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和諧協調。
引宋 沉遼 《德相送荊公三詩用元韻戲為之》:“簫竽合古律,宮羽自諧協。”明 李東陽 《麓堂詩話》:“詩有純用平側字而自相諧協者。”夏丏尊 葉圣陶 《文心》八:“詩的所以為詩,全在有濃厚緊張的情感,次之是諧協的韻律,并不在乎詞藻的修飾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