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迫使講和。
引清 俞正燮 《癸巳類稿·緬甸東北兩路地形考》:“遣使議納款,而又別遣兵入犯,欲脅和?!?br />清 昭槤 《嘯亭雜錄·臺灣之役》:“會 漳 泉 二府人之僑居者,各分氣類,械斗至數萬人,官吏不能彈治,水師提督公 黃仕簡 率兵至,以虛聲脅和,始解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