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猶行賄。
⒈ 猶行賄。參見“行賄”。
引《史記·樊酈滕灌列傳》:“元光 三年,天子封 灌嬰 孫 賢 為 臨汝侯,續(xù) 灌 氏后八歲,坐行賕有罪,國除。”
《后漢書·王符傳》:“夫理直則恃正而不橈,事曲則諂意以行賕。不橈故無恩於吏,行賕故見私於法。”
清 毛祥麟 《對山馀墨·某公子》:“未幾,總憲坐行賕免,田園皆籍沒,愧憤而死。”
⒈ 以財物賄賂他人。也作「行賄」。
引《史記·卷九五·灌嬰傳》:「元光三年,天子封灌嬰孫賢為臨汝侯,續(xù)灌氏后,八歲,坐行賕有罪,國除。」
《聊齋志異·卷二·紅玉》:「宋官御史,坐行賕免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