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指妻子死后再娶。古代常以琴瑟比喻夫婦,故稱喪妻為“斷弦”,再娶為“續弦”
英remarry;
⒈ 亦作“續絃”。 連接弓弩斷弦。
引唐 杜甫 《病后遇王倚飲贈歌》:“麟角鳳觜世莫識,煎膠續弦奇自見?!?/span>
⒉ 指續弦之膠。參見“續弦膠”。
引宋 劉昌詩 《蘆浦筆記·陶穀使江南詞》:“按 東方朔 《十洲記》,仙家煑鳳喙及麟角,煎作膠名為續弦,能續弓弩絶弦。”
⒊ 古以琴瑟喻夫婦,因謂喪妻曰斷弦,再娶曰續弦。
引明 沉鯨 《雙珠記·處分后事》:“我新喪偶,尚未續絃,令正既是嫁人,何不與我成婚?”
周立波 《暴風驟雨》第二部八:“我媳婦死了,他們不給我續弦。”
⒈ 古時以琴瑟比喻夫妻,斷弦指妻子亡故,琴瑟斷弦后須續新弦才能再彈,因此稱男子喪妻再娶為「續弦」。
例如:「妻子病逝后,他難忘舊情,至今尚未續弦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