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三國魏以縣封諸王,其郡為國。見《三國志·魏志·彭城王據傳》。晉始定為爵名,后改正縣王,增邑三千戶,制度如郡侯。見《晉書·職官志》。南北朝間或置之。
⒈ 三國 魏 以縣封諸王,其郡為國。見《三國志·魏志·彭城王據傳》。 晉 始定為爵名,后改正縣王,增邑三千戶,制度如郡侯。見《晉書·職官志》。 南北朝 間或置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