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賢明的州郡長官。
引南朝 齊 王融 《永明十一年策秀才文》之二:“昔者賢牧分 陜,良守共治?!?br />唐 張九齡 《敕處分十道朝集使》:“必若縣得良宰,萬戶息肩;州有賢牧,千里解帶?!?br />宋 洪適 《祭王侍郎文》:“代有賢牧,流芬 五羊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