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奉獻酒食等以示犒勞。
⒉ 奉獻供品祭祀。
引《漢書·高帝紀上》:“秦 民大喜,爭持牛羊酒食,獻享軍士。”
引宋 蘇軾 《趙清獻公神道碑》:“墳廟堙圮……公奏因其所在,歲度僧、道士各一人,收其田租為歲時獻享營繕之費。”《續資治通鑒·宋仁宗景祐二年》:“既改制金石,則絲、竹、匏、土、革、木亦當更治,以備獻享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