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指揮奏樂的用具。
引《元史·禮樂志五》:“戲竹,制如籈,長二尺餘,上繫流蘇香囊,執而偃之,以止樂?!?br />《清史稿·樂志八》:“戲竹,析竹為之,凡二,各五十莖。髤朱,承以涂金壺盧,下有柄,亦髤朱。人各執其一,立丹陛上,合則樂作,分則樂止?!?br />原注:“戲,音與麾同,其用亦與麾同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