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閑住”。
⒉ 明清時(shí)對官吏的一種處置。指免去官職,令其家居。
⒊ 泛指離職閑居。
⒈ 亦作“閑住”。
⒉ 明 清 時(shí)對官吏的一種處置。指免去官職,令其家居。
引明 張居正 《議處黔國公沐朝弼疏》:“先帝亦不忍加刑,止令革任閒住。”
明 沉德符 《野獲編·吏部二·辛亥兩察之爭》:“丕揚(yáng) 閲之震怒,即聞之上,令閑住。”
清 薛福成 《庸盦筆記·軼聞·查鈔和珅住宅花園清單》:“固倫十額駙暫留伯爵,在家閒住,不許出外滋事。”
⒊ 泛指離職閑居。
引魯迅 《書信集·致翟永坤》:“你似乎還沒有知道,中山大學(xué)的一切職務(wù),我于三月間早已辭去了,在此已經(jīng)閑住了六個(gè)月,現(xiàn)在是肚子餓而頭昏。”
許地山 《危巢墜簡·解放者》:“后來,人都知道他底技倆,軍官當(dāng)不了,在家閑住著好些時(shí)候。”
⒈ 悠閑無事的居住。
引《三國演義·第四回》:「群臣朝賀畢,卓命扶何太后并弘農(nóng)王及帝妃唐氏于永安宮閑住,封鎖宮門,禁群臣無得擅入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