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案戶比民。
⒈ 案戶比民。參見“案戶比民”。
引《后漢書·安帝紀》:“方今案比之時,郡縣多不奉行。”李賢 注:“謂案驗戶口,次比之也。”《后漢書·江革傳》:“每至歲時,縣當案比。”
⒈ 檢驗人的年齡和相貌,是否與所報戶口符合。也作「貌閱」。
引《后漢書·卷三九·江革傳》:「每至歲時,縣當案比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