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衎而”。
⒉ 和適自得貌。
⒈ 亦作“衎而”。和適自得貌。
引《禮記·檀弓上》:“居處言語飲食衎爾。”鄭玄 注:“衎爾,自得貌。”陳澔 集說:“衎爾,和適之貌。”晉 左思 《吳都賦》:“於是樂只衎而,歡飫無匱。”王闿運 《長沙攸縣慶都龍君季七十六行狀》:“人之見君者當在環堵幾榻,不具衣服,言語衎爾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