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岳父。
引清 錢大昭 《邇言》:“《摭遺》云:歐陽永叔 嘗曰:‘今人呼妻父為岳公。’”
⒈ 妻子的父親。
引明·胡繼宗《書言故事大全·卷一·翁婿類·岳公泰水》:「稱丈人為岳公,丈母為泰水。歐陽永叔嘗云:『今人呼妻父為岳公,以泰山有丈人峰。』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