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參與聞知。豫,通“與”。
引三國 魏 鍾會 《檄蜀文》:“咨豫聞國事。”晉 袁宏 《后漢紀·順帝紀二》:“光祿大夫 周舉 、侍中 杜喬 深沉正直,當世名臣,宜登常伯,豫聞國政者也。”南朝 梁 劉孝標 《<辯命論>序》:“豫聞斯議,歸以告余。”
⒈ 參與、干預。也作「預聞」、「與聞」。
引《文選·鐘會·檄蜀文》:「二子還降,皆將軍封侯,咨豫聞國事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