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指財產、物品的原來的所有者。
例物歸原主。
英original proprietor;
⒈ 原來的所有者,舊主。
引清 王六鴻 《福惠全書·刑名·賣身旗下》:“若止背主投旗,審無挾制勒索者,交還原主。”
洪深 《劫后桃花》六五:“該具呈人自稱原主,屢請發還;迄又未遵批,將方單契紙等呈署候驗。”
徐遲 《火中的鳳凰》:“原來此人說的,什么只借三天,匆匆過目,早已歸還原主,全是鬼話。”
⒈ 擁有所有權的人。
引《福惠全書·卷一八·刑名部·逃人》:「若止背主投旗,審無挾制勒索者,交還原主。」
例如:「物歸原主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