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原告在被被告反訴時,他的本來訴訟稱為原訴。
英accuser;
⒈ 在訴訟程序進行中,被告對原告提出反訴時,稱原告提起的訴訟為原訴。又稱本訴。
⒈ 在訴訟過程中,當被告對原告提出反訴時,則稱原告提起的訴訟為「原訴」。